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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证券代码:300716)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两起由东莞分行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开庭时间发生变更。
案件基本情况
两起案件原告均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被告除ST泉为外,还涉及相关子公司及自然人。具体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主体 合同编号 借款金额(万元) 借款期限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240422YD01号 2000 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240422YD02号 2000 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240422GF01号 1000 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240422GF02号 2000 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
上述合同签订后,相关借款主体未按合同约定还款,被兴业银行东莞分行诉至法院。值得注意的是,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及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原为ST泉为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4年9月转让给自然人梁龙飞。
诉讼进展
2025年8月21日,ST泉为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送达的《改期开庭通知书》。兴业银行东莞分行与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定2025年9月2日9:15开庭,现变更为2026年5月29日9:15;兴业银行东莞分行与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定2025年9月2日10:30开庭,现变更为2026年5月29日10:30 。
截至公告披露日,ST泉为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由于两起案件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以公司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正积极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加强与相关方沟通协商,上述诉讼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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